PM25试点监测结果显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西部省会城市第七位
我市作为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被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建设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增加2套环境空气PM2.5监测系统(分别安装在富乐山和市人大自动监测子站),于2012年 6月1日正式启动我市环境空气PM2.5研究性监测。结果显示,我市空气质量排于西部省会城市第七位。
综合我市环境空气新标准的监测结果,上半年我市综合达标率为50.8%。按照这个达标率来看,上半年京津翼平均达标率为31.0%,74个省会重点城市平均达标率为54.8%。我市空气质量处于全国第一批实施新标准的74个重点城市的平均水平,低于海口、厦门、深圳、舟山、拉萨等重点城市。好于京津翼。与西部12个省会城市相比,我市处于第7的位置,排于成都、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重庆之前,位于昆明、拉萨、南宁、西宁等之后。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有关环境空气新标准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将完成覆盖城区4个(富乐山、市人大、市三水厂、高新水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升级改造, 10月1日将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PM2.5监测数据,12月底前完成对外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指标监测数据。
(市环境监测站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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