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质监站对全市公路工程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交通部JTG G10―2016)》、《绵阳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绵交发〔2016〕43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市交通质监站2018年度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市质监站于2018年10月22日至30日,对在绵阳市从业的29家监理单位,48个现场监理机构进行了监理工作专项检查,其中高速公路现场监理机构11家,国省干线现场监理机构23家,农村公路现场监理机构24家。
为抓好此次专项检查,市交通质监站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现场监理机构备案、人员履约、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的制定和审批、中间交工验收及质量评定、质量安全环保问题的整改、抽检及质量检验评定、监理日志、巡视及旁站记录等内容。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监理机构人员履约不到位、评定资料不规范不及时、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抽检资料不齐全、监理日志、巡视及旁站记录未记录重要数据及信息等问题。市质监站向相关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失信行为纳入年度信用评价。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绵阳市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行为,提高了监理工作质量,为绵阳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
(质监站)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