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科技城管委会综合办,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办事处人力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我市2018年度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水利电力工程、农业、档案、新闻、文化、党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以及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好,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公示后无不良反映。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有一定学术、技术造诣,取得明显成就,业绩突出,出版或撰写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及任职年限要求(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年限为聘任年限,企业人员的年限为任职资格年限):
1.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
2.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
3.大学专科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6年;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期间年度考核有2年被评为优秀。
4.中专毕业生,聘任助理级职务满7年;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6年,期间年度考核有1年被评为优秀;或聘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期间年度考核有2年被评为优秀。
在全市所有乡镇和北川县、平武县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我市管理权限内,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北川县、平武县之外的我市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北川、平武服务满1年、或与北川、平武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未取得助理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和《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文件要求,可以申请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破格申报需填写《绵阳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2名同行专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推荐,由市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相应中评委进行评审。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继续教育达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2017年之前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的要求。其中公共科目30学时(2017年之前为2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六)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工程类、公路工程类、矿业工程类、机电工程类、水利水电类和市政工程类专业时实行考评结合,需取得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七)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每年需参加职改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达到称职以上,年度考核结果需经职改部门备案。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工作业绩以及社会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继续教育学时、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经公示无议异的人员,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绵阳市市辖区(含园区、科学城)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统一将材料报区职改办(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审验章。初审合格的,由区职改办(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开具送评通知单,再将申报材料统一送市职改办审查;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市职改办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单位或个人持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报送各中评委办公室。凡无市职改办出具的送评通知单,各中评委一律不得接受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本人申请、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公示材料(加盖单位印章)以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各1份。
(二)《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页面双面打印)2份。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需出示有效期内的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任现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及贡献成果,包括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社会经济效益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需由推荐单位审验,加盖印章)。
(八)经政府人社(职改)部门盖章备案的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九)隶属关系不在我市需委托评审的单位,应出具主管部门委托函1份。
(十)非公企业申报人员必须提供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十一)职改部门及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装,并按以上顺序填写《材料目录清单》(***1)2份( 1份贴于档案袋外、1份装入档案袋)。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复印件必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材料散乱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四、扩权县(市)的职称申报
绵阳市市辖区以外的三台、江油、北川、平武、梓潼、盐亭的中级职称评审、审批权限及证书办理均由上述扩权县(市)负责。扩权县(市)自行组织中级评审有困难的,可委托绵阳市各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由县(市)职改办开具委托函,送绵阳市职改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再将评审材料按专业报送各系列评委会办公室。
五、申报地点及时间
申报地点: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09:00——11:40;下午:13:30——17:00)。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及逾期者将不予受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一)破格申报评审的。
(二)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
(三)各中评委及专业组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要求答辩的。
七、其它事项
(一)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关系的申报人员,可委托托管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推荐。
(二)需审查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申报材料由县市区职改办、园区党群工作部、科学城人力资源局审查)无误后加盖审验印章。评审通过后,除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一概不退还。
(三)推荐单位及县市区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请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评审工作。
(五)扩权县(市)委托评审结果,由市职改办通知委托方职改办,《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扩权县(市)领回,按规范发文、办证。
(六)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的通知》(川委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每人次,如需答辩,另加收答辩费60元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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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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