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社保中心“四个坚持”落实社保经办风险控制主体责任
4月13日,县社保中心召开2020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会议听取了风险控制股对综柜业务股1-3月份业务经办抽审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中心各股室要强化社保经办风险控制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防范化解、政策执行、积极配合、切实整改”的工作要求,妥善应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控制社保经办各类风险。一是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是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当前社保基金管理的一项急迫任务。二是要积极配合。中心各股室要坚决支持,无条件服从内控工作,避免职责不清。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优化经办规程,确保经办服务“不规范”。三是要正视问题。各股室要认真对待内审发现的问题,力求从实际出发,从主观上、客观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在问题面前不能“绕道走”。四是要切实整改。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相关股室要按要求,认真、及时、准确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风险控制股要做好回头看工作,将问题整改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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