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人社局五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考录、企业选调生考试、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加大就业见习、提供自主创业扶持等途径,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同时,扎实推进基层就业平台建设,各镇成立了就业服务中心,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有效促进了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围绕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市化、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创建创业型城市,大力开发适合大学生知识结构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岗位。研究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加大社会保障办法落实力度,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保障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推进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鼓励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搭建创业平台,尽快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县级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加大创业投入力度,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推荐创业项目,优化创业服务,扶持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成功创业。
三、积极规范就业见习和培训。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申报见习基地,拿出更多的岗位安排就业见习计划。创新完善就业见习制度,规范见习行为,鼓励并提倡企业将财政拨付的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部分一并发放给毕业生。鼓励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就业能力。
四、全力加强大学生就业服务。依托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创业就业中心等平台,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招聘活动,实现供求信息的有效对接。深入开展就业援助,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促使特困家庭大学生尽快就业。
五、强化就业观念教育。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进行大学生就业典型事例正面宣传,改变认为到机关、事业单位、大企业才算正式就业的传统观念,广泛树立大学生也是普通劳动者以及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都算“正式就业”的观念。
(安县人社局 邓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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