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强化监督服务保障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5月27日,记者从榆林市获悉: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落实、达产达效,榆林市纪委监委日前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服务保障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从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入手,依规依纪依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要素瓶颈制约,营造优质、便捷、高效的项目建设环境;根据项目推进主体,分级落实监督责任,总投资在100亿元以上、年度投资在10亿元以上或被列为省级重点项目以及重大民生项目的,一般由市纪委监委实施监督;实行监督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要素走、监督跟着时效走,围绕要素保障、招标投标、建设进度、营商环境等开展全过程监督。
《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要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把监督力量汇聚到重点项目建设上,形成监督保障合力;重点监督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是否切实履行抓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重点监督要素保障部门是否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以及是否在规定时限办理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指标、环境容量指标等;聚焦招标投标,监督重点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相关部门要聚焦资金管理,属市级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要监督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财政预算执行,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记者:徐颖 见习记者:张琪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