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陕西民政部门妥善安排在滇托养幼童顺利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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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8日发表
2月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高陵籍在滇1岁3个月幼童与母亲乔某于近日返回西安,其相关工作及生活已得到妥善安排。
2019年,乔某协议离婚后产子,因无力抚养便委托朋友将孩子送往云南某民间机构托养。2020年12月,云南省大理市责令该民间机构停止收留抚养行为,并将该儿童暂时移送大理市儿童福利院看护。
获知情况后,陕西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要求西安市民政局、高陵区民政局妥善做好该幼童的安置工作。经多方联系,高陵区民政局向乔某讲解儿童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启动临时救助政策,并安排人员协助乔某到云南接孩子。1月23日,乔某母子顺利回到西安。
目前,乔某带孩子在其朋友家暂住。高陵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其待孩子安顿好后,可按程序申请救助及儿童福利政策保障。(记者:仵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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