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53号)的文件要求,新沂市人社局从3月中旬开始,对2020年12月31日前在新沂市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2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度报告审核工作。
新沂市人社局主动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各服务机构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机构年度变更、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经营场所情况、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机构依法纳税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
目前,新沂市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审核合格,并在新沂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徐州和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销。
下一步,新沂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机构市场行为监管,持续发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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