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禅建发〔2015〕840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鲁毅市长指示进一步强化我市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佛安办〔2015〕198号)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佛建管函〔2015〕772号)要求,为全面落实鲁毅市长关于安全生产***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继续保持高度责任感和紧迫感。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赶工期赶进度现象增多,同时正值火灾易发、多发时段,各单位、企业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提高警惕,克服侥幸思想和麻痹大意情绪;要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排查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条登记,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
三、加强应急保障,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及节假日、停工复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企业要明确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制度。企业留守人员要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四、春节临近,各企业要切实做好春节和停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区质安站要深化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岁末年初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塔吊、深基坑等易发生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做好查漏补缺,及时排查隐患。同时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加强对工程项目建筑消防、施工用电等消防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预防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工作。区站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我局将在区质安站检查的基础上,以不告知的形式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进行通报和企业诚信扣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12月22日
(禅建发[2015]840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已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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