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财政局积极开展中原区财政统发工资预算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郑州市四局委《关于做好财政统发工资预算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工作的通知》,迅速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征管模式的变化,进一步理顺中原区区直各预算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方式,中原区财政局联合中原区税务局于12月24日下午进行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新个人所得税税法工作推进会,于12月27日召开了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培训会,中原区财政局副局长刘杰、区税务局副局长张豹及税政股长贾秋伟等主持并参加了该培训会。
会上,刘杰与张豹分别就个税改革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及个税改革工作意义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做了***。之后,贾秋伟等对新个税政策与扣缴端系统操作进行详细讲解,并重点讲解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此次培训,更好的落实了“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及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参加职业资格教育的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住房租赁专项附加扣除;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工作的实施,大大降低了中原区区直各预算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扣缴及单位个税申报人员的工作量,提供了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优化了业务信息系统功能,使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中原区行政事业单位得到了全面的推行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