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多举措增加保障房供应
日前,中原区出台关于推进公租房建设模式和保障方式转变实施方案,采取多项实质性举措,解决符合条件的群众住房需求。
方案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采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转变公租房建设模式和保障方式。通过加强公租房管理,盘活实物和价值资产,建立公租房可持续运营的市场体系。
中原区将通过收集统计公租房、存量商品房房源信息和公租房承租对象基本信息,掌握准确的房地产供需情况。摸底信息包括公租房开工建设、建成分配入住以及存量商品房面积数据、公租房承租对象数据信息、安置房房源基本信息等。《方案》明确了收购、置换的具体措施,商品房住宅项目应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采取缴纳易地移建款的方式进行置换建设,不再进行实物建设;优先回购“三环”以外公租房;收购或租赁安置房、存量商品房作为政府公租房,向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保障对象供应。在满足公租房需求后的剩余房源,可作为棚户区改造过渡安置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中原区还建立了该项工作的考核方案,列出各项工作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