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工作安排,将开展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分两场开展。
(一)上午9:30—12:00,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相关单位。
(二)下午2:30—5:00,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相关单位。
二、培训地点
深圳人才园一楼多功能厅。
三、参训人员
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
(四)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五)针对参训单位常见的安全管理问题,安排现场交流,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训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务必保证至少2人参训。
(二)请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按要求通知本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参训,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汇总、统计本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训人数。
(三)请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于9月27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见***)以可编辑的版本(如Word、Excel等)报送我局(邮箱:szcc@hrss.sz.gov.cn)。
(四)此次培训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近期从发生本土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公布有本地阳性病例的地级市来深人员不得参加。严格参会人员落实“六必须”要求,即:必须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必须保持规定的疫情防控1米以上间隔距离;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必须查验体温;必须查验健康码;必须严格限制规模,确保参与人员全部持有效相关绿码且28天内没有疫区活动和接触史。
参会人员需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出示粤康码入场,会议期间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请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培训期间的防疫要求传达到位。
特此通知。
***:参训人员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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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