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炎陵县沔渡中心卫生院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问题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炎陵县沔渡中心卫生院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问题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级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医疗污水的水环境污染,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19号)、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60号)、株洲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批露炎陵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炎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批露炎陵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交办函等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炎陵县沔渡中心卫生院废水处理设施未开机运行,处于长期未使用状态。
责任单位:炎陵县卫生健康局,炎陵县沔渡中心卫生院。
整改目标:加强现场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设施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完成情况:一是清理了烧坏的旧设备和现场,重新翻新了处理站现场。二是安装了新的全自动二氧化氯投加器(100L/h),全自动电控5控/时控,全时曝气系统,现设备运行正常。三是委托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水排放口的废水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以上整改工作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9日
受理部门: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26222534
联系地址:炎陵县霞阳镇文化南路37号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