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大执行春风行动执结案款23万元
“五一”小长假的首个假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涉民生工资,涉小微企业的大执行行动。
上午5点钟,天还没亮,县人民法院大院已灯火通明、警灯闪烁,春风专项行动集结完毕。随着宝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丁文强一声令下,“春风行动”正式开始。
多个执行小组立即出发,按预定方案奔赴城乡多个小区被执行人家中。在邗沟路泰山桥南侧,执行法官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在一审判决中,张某拖欠别人材料款五万元,法院多次联系张某均无果。执行人员到场后,张某已经首次支付执行款两万余元,剩余案款已经达成了和解分期协议。
老城区四通园小区的居民李女士,因为债务纠纷,被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李女士败诉,需偿还钱款2万余元,因无法立即还款,被执行人张某和李某均被拘传至法院。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李晨光介绍:卢某被拘传到位后,已经跟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后期我们法院也会督促卢某尽快履行。
今天大执行,法院执行局还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全程参与、监督。县人大代表卞长久见证了干警们公平执法的全过程,认为他们的行动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打击了老赖的气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今天上午的大执行活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出动执行干警36人,警车6辆,在城乡多个小区***24户,拘传4人、执结4件,和解4件,执行到位款项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