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防城港市委联合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防城港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3日至8月8日,防城港市委联合巡察组对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2日,巡察组向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作为维护******核心地位、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和检验工作成效的一次机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整改、按期整改、彻底整改。通过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14类巡察意见60个问题,深刻反思管党治党差距不足,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切实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截至2023年1月12日,68项整改措施均有效落实,修订规章制度6项,颁布新规章制度14项。上一轮巡察指出未有效解决的个别类似问题整改取得重要进展。
(一)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计划、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罗云科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办和督查办安排专人开展统筹和督办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也根据相关工作职责,分别召开专项会议推进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巡察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逐项分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研究制定《市委联合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把巡察整改细化分解为4方面、14类巡察意见、68项整改措施,明确了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巡察整改任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紧紧盯住巡察反馈问题,按局党组要求把3个月内完成和计划完成的任务建立台账,使巡察整改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以雷厉风行作风和坚决果断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改、改到位。
(三)强化“头雁效应”,层层推动压紧压实整改任务。在巡察整改中,局党组成员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服务保障稳增长大局为核心,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思想观念,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局党组组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推动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2022年10月31日,局党组班子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到了东兴市委组织部、东兴市纪委监委领导到会指导,并邀请东兴市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组领导列席会议,会上通报防城港市委联合巡察组关于巡察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对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4个方面14类巡察意见60个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的措施。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严、细、实、准”的原则,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辣味十足”。在巡察整改中,党组书记、局长罗云科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带头整改,亲自部署工作、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主持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四)强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认真梳理,确定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工作思路,综合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确定上一轮巡察尚未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机关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整改内容,力争从解决上一轮巡察整改遗留问题中端正整改态度,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责任担当,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营造良好风气,从而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一方面,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立即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抓好组织建设,配齐支部班子,科学组织成立党小组,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性。对于统筹班子分工安排不到位、关键核心岗位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不规范、股室负责人任免不严谨等问题,通过召开党组会研究予以纠正,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配齐领导班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职位,配强核心岗位人员,进一步规范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为干部职工提供可以发挥才能的平台,努力实现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推动建立规范的选人用人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监督检查,全程把控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定期督办落实情况。局党组约谈各部门负责人9人,推动解决巡察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巡察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偏差。局党组严肃巡察整改追责问责,强化巡察整改过程监控,加强***问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2日,巡察反馈4个方面14类巡察意见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55项,取得阶段性成效,未完成整改任务5项。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5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履行政治理论学习主题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方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近期参加的重要系列会议精神及***内容纳入局党组会学习;将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纳入2022年党组中心组第四专题理论学习;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第三专题理论学习。将《***党组工作条例》列入2022年第18次党组会议学习。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于2022年10月20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楚燕琴组织国土空间规划股、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土地整理中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等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到东兴镇楠木山村、江平镇思勒村、横隘村、那漏村4个联系村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活动,对于涉及土地整治项目、村委项目规划建设、设施农用地手续办理方面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了解联系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情况,项目经营运行、合作企业分红支付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困难等。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云科主持召开调研集体经济工作布置会议,并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东洋、何枢源分别组织相关股室前往横隘村矿山企业、横隘村村委,对横隘村村集体经济如何参与矿山经营,矿山企业如何反哺乡村进行调研。调研通过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就生态修复、助力乡村振兴、横隘村村庄规划、企业发展方向及现行的相关政策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意见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为下一步共同发展并有效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引导与帮助。另根据市委、市政府约稿内容开展调研,研究用地、用林、用海、用矿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5篇。同时,加强对临时用地和项目用林审批管理,对梳理出按规定到期明确需要复垦验收或办理延期手续的11宗临时用地,制定整改方案。其中组织开展了1宗碧桂园项目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3宗办理了延期手续完成整改,另3宗矿山临时用地复垦按经专家审定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督促矿山业主在采矿权到期后的复垦工作,4宗计划下一步组织开展复垦和验收工作。认真核查已经办理划拨供地未完成用林手续的项目,同时要求拟定年初供地计划时,核实拟供项目地块林地手续是否办理,对确需在年内供地但又未完善林地手续的及时纳入林地报批计划,在划拨供地前组织会审,如涉及占用林地,经核实未落实林地手续的暂缓供地。整改期间,完成涉及用林会审用地20宗。
2. 关于“服务保障和抓推进工作落实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开拓视野和思路,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平台。
一是对批而未供和供而未用土地进行全面排查,更新查清存量土地的分布、数量、征拆及用林审批等情况,加大盘活工作力度。2022年分解下达给我市的盘活存量任务数为153公顷,已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2.1008公顷,完成率为132.09%;2022年分解下达给我市的供地率任务数为75%,2017至2021年共获批的建设用地面积533.5389公顷,已完成供地面积403.6151公顷,完成率为75.65%;2022年分解下达给我市的消化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任务数为63公顷,已完成36宗,面积192.7923公顷,完成率为306%。2022年防城港市局下达我市的闲置土地任务数要求控制在40公顷以内,截至到2022年12月29日,我市的闲置土地为28.3395公顷,已完成绩效考核目标。
二是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平台用地空间。按照“一上”“二上”后国家层面反馈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了“三区三线”成果汇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并上报自然资源部。2022年10月14日获得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22〕2207号文批复通过,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全市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8.02平方公里,充分将东兴高铁片区、跨合区、冲榄工业园等重点发展地区急需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三是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东兴市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举报制度》、《东兴市红树林巡查巡护工作制度》,加强红树林保护和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份,悬挂横幅10条。并成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落实林业执法人员,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通过开展“绿网·飓风2022”“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等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工作,切实管护好森林资源。其中2021年国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细班)共计110个,已完成94个图斑,其中涉及刑事案件47个图斑(8起刑事案件已全部移送),涉及行政案件47个图斑;正在查处涉及行政案件18个图斑;2022年国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细班)共计37个,已完成8个。
四是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解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一方面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经统计,我市2022年预计耕地净减少8.***公顷,通过核查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日常变更任务图斑,目前拟可作为耕地流入图斑共28个,预计可流入耕地面积5.54公顷,现已作为耕地流入图斑提供纳入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并组织三个乡镇实地调查我市2022年后备复耕潜力资源共390公顷,将通过先易后难的方式实施恢复耕地;另一方面组织三个乡镇针对今年国家下发我市155个耕地进出平衡外业监管任务模块图斑进行核查整改,核查填报率达到100%,将在下一步按照文件要求,对涉及耕地流出图斑,在不搞“一刀切”的工作原则上,因地制宜,逐个落实整改,可复耕的图斑恢复为耕地功能。
五是制定印发了《2022年东兴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东兴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土地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并加强部门联动,明晰执法边界,从严从重查处全市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共开展动态巡查33次,出动人员84人次,发现违法行为29宗,抄告相关部门违法信息60份。
六是落实“田长制”各项工作。设置完善各级田长制办公室建设,其中东兴市田长办配备专职人员3人,印发了《东兴市田长制考核暂行办法》、《东兴市田长制工作督察制度》、《东兴市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等8项制度,做到制度、工作职责分工和组织机构上墙;使用“田长巡”APP开展巡田工作,目前已利用“田长巡”APP巡田1181次,同时按要求认真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等。
七是组织对已竣工的耕地耕作层剥离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于2022年11月25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项目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一期和二期进行验收,已完成现场核查,补充完善材料后通过验收。
八是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兴市海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谋划和***协调。
九是纠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缺位、错位委托审批。重新制定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委托书,依法委托三镇人民政府行使乡村规划审批权限。
3. 关于“体制建设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理解和加深认识自然资源改革的重要意义,客观分析我市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落实改革机制体制为己任,不断解决自然资源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自然资源改革各项制度落地。一是完善和规范内部机构设置,重新调整股室分工、局领导分工,将业务工作统筹谋划,发挥内部机构在各项职能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协同发挥职能作用;二是报批项目在前期工作时,由土地利用、规划和林综等业务部门核对,经核实未落实林地手续的暂缓供地,并加快推进防东铁路配套项目林地报批工作,已完成报批前期工作,并对已经供地的项目抓紧完成用林手续等;三是落实“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对自然资源改革中各项职能的移交、合并、承接等是否彻底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的建设。严格落实2022年9月27日印发《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兴市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12号)、《东兴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东兴市人民政府《东兴市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移交工作协调会备忘录》(东政阅[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厘清本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的职责及分工,从局业务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巡查队伍,每周至少开展3次以上巡查,加大力度做好在建房屋规划动态巡查工作,及时核实在建房屋执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实际建设情况。整改期间,共发现认定6宗违法建筑,均已按程序函告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进行查处。
4.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把握舆论导向、坚守舆论阵地。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班子分工范畴,结合清廉建设工作安排,建设文化宣传阵地,增加制作3块宣传栏,在会议室制作党建宣传、荣誉墙等,更新宣传教育内容,加强了党建、廉政、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工作,并拟定2022年东兴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分析报告,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并上报中共东兴市委员会。积极征订党刊党报,完成2023年党刊、党报、杂志报刊征订任务,分发给干部职工研读,提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思想认识。并通过开展田长制、林长制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耕地、林地、海洋的保护意识。
5.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了《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东兴市自然资源局督查工作制度》,开展“以案促改”、清廉家风等警示教育活动3次,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和加强纪律教育警示;二是修订了《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若干规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三是局党组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一对一”同级廉政谈心谈话3人次,对中层干部开展集体谈话13人次,对党组成员1户和股(室)主要负责人3户开展廉政家访;党组成员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心谈话9人次;四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岗位特点编制权责清单26项、负面清单40项,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50个。
6. 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偏差”问题中现任党组书记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印发了《东兴市自然资源系统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东兴市自然资源系统考勤管理制度》等相关制,不定期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加强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清廉家风教育、通报学习违纪违法问题(案例)、等教育活动,做好节假日廉政提醒谈话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7.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会议时,提前制定会议方案,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东兴镇松柏村等4个“旱改水”项目整改推进缓慢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项目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整改,参与讨论制定本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相关专题会议,对本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和全程监督。
8. 关于“廉洁用权意识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程序、方式,做到资源出让公平、公开、公正,严格在规定要求的时间内发布交易公告,杜绝延时发布和补发交易公告的情况出现;二是对于可以面向社会采购的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分散采购信息,对公示采购信息的项目征询3家以上的比价信息,研究确定承办单位。
9.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东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执法监察巡查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巡查记录本,整改期间共巡查28次,发现和制止非法占海行为12宗,现场拆除清理完成整改8宗,正在整改4宗;二是及时根据欠缴情况计算未足额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对已排查出的历史欠缴出让金宗地共13宗2.78亿元,目前已完成追缴3宗,追缴金额为1.7937亿元。并对剩余10宗制定了追缴计划,再次发出追缴通知书进行催缴;三是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东兴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解决因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特别是私人自建房报建验收问题。
10.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0月29日起停止东兴市土地整理中心公务租车,2023年1月12日超范围公务接待费清退到位;二是核查历史往来账款,挂账主要为历年项目存入项目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及挂牌成交宗地业主缴纳的建设保证金,目前已退还3家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合计31500元,涉及到往来户的挂账,均为历年挂牌成交宗地业主缴纳的建设保证金,该项资金是由业主按照约定、根据建设进度申请退款,后期我局将加强***服务,将建设保证金按进度及时返还业主;三是完成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销户4个,东兴市土地整理中心由于任命了新的法人,目前正在更换法人,待法人更换完成后立即开展银行账户销户工作。
11.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修订完善和颁布有关规章制度共20项;二是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管理办法,分清党组会和局务会的内容,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悉数纳入党组会集体决策,不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或以党组会替代局务会;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检视剖析材料须经局党组书记认真审阅,结合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进行查摆,对网上照搬照抄、出现理论错误的发言材料退回修正,重新归档。
12. 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党建工作计划(全体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均要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各项党建活动),并按计划逐项落实;二是针对未设立党小组问题。经支委会讨论后按党员所处工作地点及业务分工等情况已将支部分成3个党小组,分组后按支部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召开支部会议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审核民主评议材料,防止出现套用其他单位的情况;四是召开支部开会研究修订2022年支部工作计划,支部工作按修订后工作计划查漏补缺、逐项落实;五是召开支部会组织学习研究《2022年东兴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支部2022年党员发展计划》,按计划将我局优秀干部职工列入党员计划。2022年6月15日至今已收到4名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并由党支部副书记与4名入党申请人进行了谈话。
13.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防港市局党组和市委积极汇报,争取配齐了领导班子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职位,并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二是制定了《东兴市自然资源局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系统选人用人导向,任免和调整14名中层干部,配强核心岗位人员,并结合“三定”方案,撤销内设机构5个,进一步规范设置内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
14.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局党组成员牵头;二是核查清退私车公养费用,对于误餐费问题,核查属于根据实际工作按***填报报销;三是修订完善《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学习,保证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四是增加配足人员负责党建工作开展,研究制定《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从严落实局党组、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抓机关党建责任,增强“第一责任人”履职意识。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余下5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偏差”问题中关于2007年东兴市政府决定撤销东兴市地产公司,历任党组书记均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发布了《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择东兴市地产公司全盘清算审计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选定会计事务所承接地产公司的税务清算及清算审计报告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与会计事务所签订协议、开展清算注销工作。争取2023年度完成东兴市地产公司清算报告、公告、税务部门清税、银行一般户销户、银行基本户销户、工商部门网址公示、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工作。
2.“服务保障和抓推进工作落实意识不够强”问题中关于推动实施“海洋强区”战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巡察整改以来,对自治区、防城港市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局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我市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上级海洋领导小组办公室。但由于最近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及防城港市未下发相关任务及工作目标,未能按照最新的工作任务要求,结合东兴市实际制定新的工作任务。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已完成江平镇毗邻海域养殖用海、竹山江榕树江海域蚝排养殖用海、及积极对接和推进北仑河口旅游项目、海上风电用海项目、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用海前期工作,确保用海要素保障。下一步,将积极对接上级海洋部门,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结合我市实际,推进用海要素保障,推动向海经济发展。
3.“服务保障和抓推进工作落实意识不够强”问题中关于持续推动土地整理项目建设不力,耕地占补指标无法满足发展需要问题的整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大力谋划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同时进一步挖掘我市的耕地后备资源,解决我市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经过前期调查和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共完成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体立项,项目分别为: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东兴市江平镇班埃村等6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东兴市东兴镇河洲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体立项。预计通过实施以上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我市将完成新增耕地面积88.2359公顷(水田18.7532公顷,旱地67.1***4公顷),耕地提质改造新增水田面积79.1951公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3883公顷。目前,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在开展引入社会资本方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加快组织开展另2个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方招投标工作,争取3个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完成新增耕地任务并入库形成耕地指标,确保我市耕地占补平衡。
4.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中关于“旱改水”项目整改拖沓滞后问题,以及“服务保障和抓推进工作落实意识不够强”问题中关于东兴镇松柏村等4个“十三五”期间的耕地补充项目,至今仍未能完成整改等2个问题。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东兴市补充耕地项目复核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我市补充耕地复核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土地流转面积523.324亩(合34.8883公顷),发放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费用125.2862万元,其中:东兴市江平镇完成土地流转面积300.533亩,发放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费用70.0085万元;东兴市东兴镇完成土地流转面积78.99亩,发放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费用15.408万元;东兴市马路镇完成土地流转面积143.801亩,发放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费用39.8697万元。东兴市东兴镇松柏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质改造项目已由当地农业公司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并开展部分地块莲藕种植工作;东兴市江平镇那漏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质改造项目已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和第一年水稻种植工作,下一种植季节将继续开展第二年度水生农作物种植工作。下一步将落实整改项目种植管护单位对项目已流转土地开展种植管护工作,同时配合三镇继续做群众思想工作,本着“应整尽整、能整则整、整改一块,验收一块”的原则,积极与当地群众沟通协调,尽可能争取群众同意流转土地。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在中共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东兴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并致力推动建章立制,全面规范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自然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特别是类似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做到精力不分散、力度不减弱,举一反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敢碰硬、啃硬骨头,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研究出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高效推动自然资源工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的力度,强化对重大项目推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提高制度的实效性。
(三)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理清思路,严防同类问题出现,着力推动解决自然资源管理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和推进工作的难得机遇,为自然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0-7682871;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市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dxszrzyj@126.vip.com。
中共东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