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六批)的通报
近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分类整理,并开展调查处理及整改工作。现将第六批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华府盛宴酒楼油烟、噪声和振动扰民等问题(受理编号:199)
(一)基本情况
华府盛宴酒楼位于西堤三路2号丽港华府小区商业用房,主要从事正餐类经营,2014年8月取得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2016年1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为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促进华府盛宴酒楼环境问题的妥善解决,7月22日,我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充分听取了业主代表的意见,并由各职能部门对问题作出了解释。
1.“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环评造假”问题。经市住建委查阅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现作为酒楼经营的建筑物为商业性质使用,目前没有发现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的情况。
另外,该项目在环评审批、验收过程中,从受理和拟审批前,市环保局便按规定公开信息,均在环保网公示,公示期内未接到任何举报和异议。环评审批程序合法,未发现作假现象。
2.“未经专用烟道,擅自使用通风烟道和消防风井排放油烟”问题。经市住建委现场核查并查阅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酒楼目前使用的烟道为丽港华府商业裙楼部分设计的商业烟道,不存在与住户厨房烟道和消防风道串连情况,符合原审批要求。
3.“抽风机产生的振动和噪声扰民”、“中央空调冷却塔和热泵电热水器未批先建并投入使用”问题。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中央空调冷却塔和热泵电热水器作为该项目配套设施的一部分,不需要单独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梧环监字〔2015〕第24号)的监测结果显示,包括中央空调冷却塔和热水泵电热水器等,3个点的场界昼间噪声值均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7月16日,市环保监测站再次对该酒楼冷却水塔周边的环境敏感点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位于一住户窗户外监测点昼间噪声为62.3分贝,超过了60分贝的标准,但住户室内噪声未超标。针对以上问题,市环保局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酒楼在10日内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噪声超标问题,该酒楼表示将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1.将继续督促该酒楼落实整改,要求其务必在7月30日前完成噪声超标的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
2.我区政府将组织收集各部门意见,明确解答业主疑问,书面回复业主,并做好群众的解释和沟通工作。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