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规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已经区政府批准纳入《2021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现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以及《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度假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片区中部,深南大道、香梅路、香蜜湖路、红荔西路围合区域。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4786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3666.2平方米,规划容积2315040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220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270050平方米(含地下,含建筑面积不少于113510平方米的商业文化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4499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50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邮政所(2处)300平方米,数据中心9500平方米,汇聚机房200平方米,真空垃圾收集站14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3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处)5200平方米,110Kv变电站(2处)***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4050平方米,小型消防站(2处)1300平方米,派出所3500平方米,体育活动用房10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500平方米(含托育中心1000平方米,物流配送站250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2处)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公共停车泊位300个。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在保证更新单元规划容积不变、地上规定建筑面积不超过220万平方米的前提下,公共配套设施地上、地下布局及规模可在下阶段统筹考虑。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楼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8号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1楼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官网)
2.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官网)
(三)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12室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3947305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1.公示文件1
2.公示文件2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