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木格镇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开新闻稿
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及所辖26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木格镇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落实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注重补足短板缺项、补强薄弱环节。镇党委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的分解为12类30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逐项整改。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对问题整改实施“台账式管理”,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深挖问题根源,狠抓问题整改,明确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全面举一反三,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0项问题,完成了整改任务27个,需持续整改任务3个。
四是迅速总结提升,加强自身建设。在抓实巡察整改、解决存在问题的同时,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及时总结提炼,研究制定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有效促进全体镇村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推动了巡察成果转化。
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5-4912900; 邮寄地址:木格镇人民政府木格大街38号党政办;邮编:537135;电子邮箱:mg4714936@163.com。
中共木格镇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