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出台九条措施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
为深入贯彻*********精神,全面落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市委组织部就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制定九条措施。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检验党员干部人才。坚持把疫情防控重大考验作为检验党员干部人才的“试金石”,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了解识别考察。各级各部门要适时分类建立党员干部人才疫情防控履职专项档案,并纳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人才评聘中,做到领导班子分析研判、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党员干部人才评先评优评聘,必须看抗“疫”中的表现、查履职专项档案,表现不过关的一律“一票否决”。
注重大胆提拔使用担当作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坚持把坚决贯彻*********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尽职履责、守土有责、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干部,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不拘一格及时提拔、大胆使用。
注重加大对冲锋在前、表现突出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力度。坚持重担当、重贡献、重实绩,对疫情防控一线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要在公务员职级晋升政策上给予倾斜,拿出一定数量的职级职数予以激励。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冲锋在前、履职突出的,在晋升职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重对恪尽职守、作用突出专业人才的政策激励。坚持发挥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作用,对表现突出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医疗卫生、疾病防控等疫情防、控、治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要在职称评聘、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在人才项目、科技计划等激励政策上优先考虑。
注重发现培养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人才。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储备、培养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人才,及时将表现突出、经受住考验的农村、社区干部和青年党员群众,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台账,加强教育培养,为换届储备人才,班子出现空缺、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依规补齐补强。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对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且符合党员条件,要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疫情防控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规定在疫情防控一线直接发展党员。
注重选树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坚持把市委提出的“六个必须”落到实处,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切实发挥好“两个作用”,及时发现、培养选树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各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弘扬先进事迹,凝聚磅礴力量。适时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走在前、敢担当、作表率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受表彰的疫情防控先进个人,本人提出入党意愿的,要优先发展。
注重从严监管,及时调整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干部。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充分发挥专项监督检查、12380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发现、甄别处理“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一律先免职,并依照有关规定,坚决追责问责;对作风漂浮、不敢担当、不能胜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注重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坚持把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在2020年度考核中,适当提高疫情防控一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市管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干部评优比例;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单独核定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先评为担当作为突出干部;支援湖北省和市传染病医院的医务工作者,表现优秀的评定为“优秀”等次,可不受名额限制;疫情防控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各级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中可享受加分政策;受到市以上表彰的干部,公务员记三等功,事业单位人员记功的,依照有关规定,颁发奖励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
注重把组织的关心关爱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多措并举落实市委关于关心关爱党员干部群众的部署要求,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精神,对非主观原因出现的错误失误,实事求是合理容错纠错。要及时了解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困难,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照顾。要做好患病及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等措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市、县组织部门和市直各工(党)委要加大党费慰问补助疫情防控工作力度,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严格专项党费使用范围和管理监督,确保有限党费发挥出最大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后,组织疫情防控一线干部进行一次全面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