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2021年兴业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玉林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玉法办通〔2021〕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2021年,我局党组班子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和兴业县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健明为兴业县医疗保障局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将法治建设列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局班子责任,按照医疗保障业务监管、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等几个主要板块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检验工作成效。
二、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集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具体有如下几个措施:
(一)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年内,全面建设完成国家医保信息系统。2021年11月27日全面开通上线,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参保人在国内各医保定点医疗就医可实现医保即时报销结算。经统计,截止目前共有577人次在广西区外住院就医享受了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村级卫生室城乡医保直报系统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二是全县210个行政村(社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的卫生室均建设完善并开通了医保“村医通”直报系统,参保人员在村级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城乡医保直报结算。
(二)提高医保结算效率。年内,实现医保“一站式”结算报销服务,玉林市低收入家庭参保人在玉林市辖区内市、县级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医结算时,通过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报销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就医服务水平。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精简审核程序、减少证明材料,取消就医地盖章审批手续,参保群众可通过手机在广西医保公众号、广西医保服务大厅等APP网上直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经统计,年内,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共1417人,其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479人。
(四)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医保总额付费、床日付费、病种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收支平衡,发挥医保基金最大效益。二级以上医院实行按病程付费管理制度;一级医院实施医保基金总额控费制度;精神类医院实行按床日付费制度。
(五)进行执行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改革。2021年,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采购管理,杜绝违规采购。目前,纳入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15家,年内完成了第五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完成采购总金额是786.80万元。实行平台采购后药品平均价格下降30%以上。
(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深入开展基金监管源头治理。2021年4月份,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兴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医保政策,悬挂专题宣传横标30幅、设立LED屏滚动宣传点35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群众答疑1800余人次。同时,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多方式多层次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提高医药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解力与执行力。二是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整治和考核管理工作。会同县卫健、财政等部门联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检查,2021年内对县内89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率达100%,对14家涉及违规的医院进行约谈并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49.14万元;对36家未履行医保协议的定点药店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加强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玉林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98份强化基金监管约谈工作。2021年5月中旬,组织对全县19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领导班子继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论学习水平和管理水平,继续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我局在开展医疗保障监管工作时的执法能力。
(二)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监督手段和力度,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由结果监督逐渐向过程监督转变,通过完善医疗保障工作监督制度、提升医疗服务监督、药品价格监督及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能力、增加专人专职等措施,最终提升事前监督的能力。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研。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主动配合相关本部门开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调研。积极主动配合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继续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我局医疗保障执法工作的监督。
兴业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