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医疗保障局博白县财政局关于执行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玉林市财政局关于执行〈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博医保发〔2022〕3号
博白县医疗保障局 博白县财政局关于执行《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执行〈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玉林市财政局关于执行〈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市医保发〔2022〕 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结余留用资金计算公式
2.定点医疗机构单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指标
博白县医疗保障局 博白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博白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2022年4月12日印发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