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那佐乡龙滩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西自然告字〔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挂牌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将西林县那佐乡龙滩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采矿权简况:
(一)采矿权名称:西林县那佐乡龙滩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二)拟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西林县那佐乡龙滩村。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
拐点坐标 | 大地2000坐标系 | |
X | Y | |
1 | 2668021.120 | 35520230.550 |
2 | 2668097.727 | 35520148.410 |
3 | 2668161.935 | 35520153.350 |
4 | 2668302.684 | 35520325.780 |
5 | 2668248.930 | 35520545.661 |
6 | 2668136.926 | 35520560.662 |
7 | 2668019.***5 | 35520528.442 |
8 | 2667991.987 | 35520360.871 |
拟设矿区面积:0.095Km2 |
(五)开采标高:+1427.2m~+1299.0m
(六)生产规模:50万吨/年
(七)出让年限:10年
(八)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九)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十)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资源储量为576.79万m³,折合1516.95万t,可利用资源储量529.72万m³,折合1393.15万t。
(十一)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立采矿权
三、出让方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不设底价,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480万元。
(二)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四)竞买保证金:
本次竞买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400000.00元整。
(五)出让收益缴纳要求:竞得人必须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限缴纳采矿权成交出让收益。
五、竞买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要有能力处置好矿区生产用水、用电、用路、用地等问题,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避免矿业权出让后因各种因素不落实而无法开采问题的出现。
六、重要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受让人在申请采矿权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五)不可抗力的影响。
(六)采矿权人生产过程中,应对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七、挂牌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 时 分至2020年6月12日下午16时00分。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6月10日到百色市右江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或西林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直接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sggzy.org.cn)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6月10日到百色市右江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或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九、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6月11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十一、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西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二、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三、联系方式
①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6- 2855181
②联系地址:西林县八达镇鲤城路城北一巷009号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6-868***59
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8日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出让方代表、竞买人(不得超过2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相应检查,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2.现场交易各方只能按照项目的截止时间提前半小时进场,不能提前。由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预约进场,请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提前准备好承诺书(可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服务指南》),凭承诺书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并按时到场参加竞买,否则因此造成无法按时参加交易活动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 报名资料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报名资料丢失、破损、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未到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接收邮寄资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和休息时间不接收邮件。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邮寄资料请通过邮局挂号信或邮政EMS投递,其他快递不接收。
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挂牌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西林县那佐乡龙滩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一、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西林县自然资源局,由我局委托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标的简介
西林县那佐乡龙滩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位于矿区位于西林县县城南东1***°方向,直距约43km,行政隶属西林县那佐乡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12′01",北纬24°6′57";有村道相连接拟设矿区,交通方便。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
拐点坐标 | 大地2000坐标系 | |
X | Y | |
1 | 2668021.120 | 35520230.550 |
2 | 2668097.727 | 35520148.410 |
3 | 2668161.935 | 35520153.350 |
4 | 2668302.684 | 35520325.780 |
5 | 2668248.930 | 35520545.661 |
6 | 2668136.926 | 35520560.662 |
7 | 2668019.***5 | 35520528.442 |
8 | 2667991.987 | 35520360.871 |
拟设矿区面积:0.095Km2 |
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50万吨/年
出让年限:出让年限10年
开采标高:+1427.2~+1299m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33)资源储量为576.79万m³,折合1516.95万t,可利用资源储量529.72万m³,折合1393.15万t。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立采矿权
四、竞买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采矿权竞买申请人要有能力处置好矿区生产用水、用电、用路、用地等问题,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避免矿业权出让后因各种因素不落实而无法开采问题的出现。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6月10日到百色市右江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或西林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直接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sggzy.org.cn)挂牌出让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6月10日到百色市右江区园博园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2400000)以上的资信证明;
7.保证金缴纳凭证;
6.矿区现场勘踏声明。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2400000)。
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公告中公布的相关账户。竞买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单位)代交。
开户单位: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帐 户:800***********2
(四)资格审查
交易平台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最终审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资质条件的,将在2020年6月11日前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5月29日8时3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 6月12日16时00分。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和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八、本次采矿权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1.本采矿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
2.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整(¥100000.00元)。
竞买人也可自行报价,但竞买人的报价增价幅度不能低于所规定的增价幅度。
九、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标的的位置、面积、储量、使用年期、起始价、增价规则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标的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现场竞价
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标的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增价幅度。
3.竞买人以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本次出让不设出让底价。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六)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依据《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对竞买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1.拒不签署《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不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3.不按时交付采矿权成交价款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出让信息的公布
出让人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西林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关结果信息。
十一、注意事项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具备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能力;严格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实施开采,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2、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应在6个月内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无补偿。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
(二)本次活动出让的采矿权,仅指该采矿权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土地及道路、青苗、树木、建筑等地上附属物的处理,与周边村屯、企业及群众的关系,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行协调处理。
(三)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在开采过程中没有可供开采的工业矿体或因矿区范围内资源分布赋存情况及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产业政策等原因不能开采的,受让人自担风险,否则将自动退出已取得的采矿权。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将失信主体纳入相关诚信档案管理。
(五)采矿权出让所得一次性收缴,缴入西林县财政专户,受让人不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应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千分之二缴纳滞纳金;本次挂牌成交价指采矿权出让收益,未包含交易服务费、公告费、采矿权占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土地征(租)用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税费等其他费用。
(六)林地、环评、水保等有关涉矿审批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采矿权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矿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等工作,持采矿权出让所得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西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八)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前,除缴纳采矿权出让所得、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有关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并在银行账户中设立基金账户,基金规模标准按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估算动态投资与阶段时间一致;向矿山所在地西林县自然资源局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额度按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估算的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缴纳。
(九)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生产管理用房、加工场地等须按规定由采矿权人自行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十)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十一)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需转让的,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十二)申请人经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对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挂牌截止前,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发出修改、补充出让文件的通知,与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出让文件有矛盾时,以后者为准。
(十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十六)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要严格遵照并履行好以下义务:
1.不能随意丢弃浪费矿产资源,禁止采取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开采方式;严格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不得无故占用或破坏基本农田;严格按广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处理好矿地和谐关系,自行解决好采矿区的生产、生活用地,协调好矿山与周边群众的各种关系,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2.矿山环境保护措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执行;水土保持要报水利部门批准后实施;安全设施设计按有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3.矿区范围内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公益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Ⅱ级,树种为石山灌木,因拟设矿权规模达中型以上可使用Ⅱ级保护林地,按规定需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十七)出现下列情况的,所交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1.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如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无法办理的,取消竞得资格,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以退还,并收回采矿权重新处置。
2.无论因何种原因不能办理环境保护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造成不能生产的,出让机关不负任何责任,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不退还;被取消生产资格的,一个月内由我局吊销采矿许可证,不退回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收回采矿权重新处置。
3.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一年内必须进行矿山建设或开采,无正当理由停工或停产连续满一年的,我局按有关规定注销采矿许可证,收回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4.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在办理采矿登记或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因无法办理安全、用地、用林、用水等手续而不能生产的,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所交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以退还。
(十八)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百色市物价局《关于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百价费〔2013〕43号)文件标准向承办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二十)竞得人不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未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的,或竞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办理采矿手续,导致竞得采矿权无法实施的,出让人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并另行出让。
(二十一)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价。
(二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员,应遵守竞买现场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二十三)本出让文件的解释权归属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主办单位:西林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9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