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18年春节日渐临近,春节是我们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春节期间也是举办各种庆典活动密集期,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欢度春节、营造喜庆气氛的一种传统习惯。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加剧雾霾天气的形成,造成空气污染,影响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纸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为了使平桂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让全区人民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严格遵守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17〕90号)规定,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以外区域做到不燃放或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环境污染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二、不运输、存贮、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劝阻,同时配合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三、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响应号召,摒弃陋习,倡导新风。举办各种庆典活动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低碳环保喜庆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蓝天,建设贺州长寿胜地,用一言一行为生态平桂增光添彩,共创文明平桂。
贺州市平桂区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