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莱芜市钢城区新美农资经营部等2家经营单位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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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27日发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材料审查,莱芜市钢城区新美农资经营部、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洪德种子经营部符合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31-77909969。如无异议,我局将在法定程序内变更上述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济南市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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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20:10: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