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上邵村环村路32号34号地块合作开发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上邵村环村路32号、34号地块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HZKF-上邵村LX2022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物业,资产占地面积约7503平方米(其中32号地块为3323平方米,34号地块为41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950平方米(其中32号地块为2950平方米,34号地块为40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上邵村环村路32号、34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农贸市场、商铺或办公场所);
4、合作期限:39年零6个月(含18个月的免租建筑办证期);
5、固定合作利润底价:900360元/年;
6、固定合作利润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一次收取;
7、固定合作利润递增方式:前5年租金不变,以后每5年递增一次10%;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00元(壹佰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开户行:广州农商行白石支行;账号:3536***********593;(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0元(壹佰万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2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竞投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2此次合作依托上邵村开展,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建筑物产权证明等,全部证照以上邵村名义办理;3、投标方负责合作开发所需的手续办理,并承担建设、开发、经营、管理,承担一切资金及风险,投标方承诺,在本协议签字后18个月内办妥合作项目报建所需手续,如投标方在18个月期限内未完成办证建筑,上邵村有权无条件终止合约,重新启动招投标,选择其他投标方;4、投标方在18个月办证建筑期间,所有权、管理权属于上邵村,原有物业所有的收益归上邵村,如投标方办理好相关包括建筑物产权证明等手续的,上邵村无条件将简易建筑物搬空,交由投标方,清场工作由投标方负责;5、投标方承诺,合作项目建成后的建筑物总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层数不低于5层,由投标方投入基建开始计算,五年内建成;6、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用途只能用作农贸市场、商铺或办公场所,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不能以租代售,有发现以上行为的,上邵村有权终止合同;7、建筑物建成后,由投标方统一经营管理,投标方支付固定合作利润给上邵村,以实现合作的最终目的。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固定合作利润底价:900360元/年,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90036元/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00至 12: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00至 12:0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上邵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合作方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有关补偿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上邵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邵生 联系电话:188****6388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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