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5号第61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10年5月21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韩东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的议案》(第15号)、谭巧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消除南宁市房地产建筑弃土造成环境隐患的议案》(第61号)的调查报告和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第15号、第61号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对目前我市存在的建筑垃圾、沙石土方实施密闭化运输管理和消纳场设置工作滞后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沙石土方密闭化运输工作;加强和完善对建筑垃圾、弃土的监管,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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