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八桂学者岗位设置申报的公告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关于开展第二批八桂学者岗位设置申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决定开展第二批八桂学者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数量
第二批八桂学者岗位设置20个左右,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我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设岗范围
凡符合八桂学者制度要求的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设岗。本批八桂学者设岗,同一单位申报的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三、设岗原则
八桂学者岗位设置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向自治区优先发展的千亿元产业、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和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倾斜,与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优势企事业单位建设相结合,与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人才小高地、博士后“两站”建设相结合。优先支持具有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发展潜力的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市场广阔、效益突出的企事业单位。
四、设岗条件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
五、设岗程序
设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两大类分别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设岗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并公布设岗方案。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第二批八桂学者设岗申请表》、《第二批八桂学者设岗申请汇总表》可从自治区教育厅网站(www.gxedu.gov.cn)、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gxsti.net)和广西新闻网(www.gxnews.com.cn)。
《第二批八桂学者设岗申请表》用Word编辑,A4纸双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左侧装订成册,上报一式30份,同时以数据光盘形式报送2份电子版。《第二批八桂学者设岗申请汇总表》用Excel编辑,存入数据光盘一并上报。
(二)时间要求。设岗申报材料送达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电话:0771—5815139,5815140(传真);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邮编:530021。
自治区科技厅联系电话:0771-2633078,2802257(传真);通讯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邮编:530012。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98550(传真);通讯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编:530022。
设岗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12380-1。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