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10M3202208等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10-M3/2022-08等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公示
盐边自规〔2022〕32号
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我局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了《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10-M3/2022-08等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并于2022年8月15日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按程序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现场、盐边县公众信息网。
公示期限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4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的,则请通过电话或书面邮寄方式向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具以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1室
联 系 人:苏 峰
邮 编:617100;联系电话:86***959
特此公示。
***:1.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10-M3/2022-08等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公示简介
2.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10-M3/2022-08等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公示附图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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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10-M3/2022-08等地块规划调整及指标论证报告公示简介
一、项目背景
本次论证用地位于《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内,所在区域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保证地块合理、合法开 发、集约节约开发建设,需对建设用地的相关条件和规划指标进行论证,以为地块开发建设提供行政许可依据。
二、选址结论及规划指标
论证地块位于钒钛产业开发区,紧邻高速出入口,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用地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但由于不属于城 市规划区,区域仅编制了总体规划,地块指标体系一直未确定,导致该用地一直闲置至今,不符合国家、省、市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存量国有土地,促进批而未供的土地开发利用,提高存量国有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符合国家、省、市关 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本次论证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34957.93㎡,其中已转征用地278175.74㎡,尚在办理转征用地5***82.19㎡。论证地块西侧约80m处为四川坚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安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南侧约335m处为攀枝花云钛实业 有限公司,地块周边现状条件良好,适宜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