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新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项目涉及深圳市坪山区土地用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决定举行《新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项目涉及深圳市坪山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计划于2022年10月8日下午2:30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会议室待定)举行。欢迎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一、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深汕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较关注深汕合作区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二、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议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提供身份证件。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9月22日前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55-2829811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