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机局陵川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机管理站、财政所: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山西省 2015 一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晋农机财字〔2015〕3 号)、《 山西省关于做好 2017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晋农机财字〔2017〕 16 号)和《 晋城市 2015 一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 》(晋市农机字〔2015〕21 号)的要求和《陵川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陵农机字〔2015〕32号)的要求,围绕“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九字方针,确保补贴资金高效利用。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补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特色农业生产加工机械化、牧草机械化发展所需机具。省农机局将今年补贴品目由上年的 46 个缩减为 44 个,我县在全省补贴机具种类内选取,在上年的基础上,全县选取 41 个机具品目。(见***)
全市对深松机、联合整地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免耕播种机、中耕机、薯类收获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饲草裹包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等 11 个品目实行敞开补贴;我县根据补贴资金规模、农民购机需求等因素,在全县敞开补贴机具品目中合理确定本县敞开补贴的品目10个,剔除了饲料裹包机。
二、简政放权,优化操作流程。
按照晋市农机字〔2017〕2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从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中,切块17.5万元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拟完成5000亩,每亩补助35元。同时加快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兑付进度,发挥出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实现普惠的目的。
三、公开信息,加强政策宣传。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利用多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拓宽宣传面。全面推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化,确保专栏内容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调查处理等内容。要及时将农机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额调整、补贴政策实时变动、补贴办理截止时间等事项宣传到村和购机者。
四、明确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规章制度。各乡镇要畅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妥善解决各类问题和矛盾,违规行为线索以群众投诉为主,各乡镇要第一时间将收集到的信息上报,协助县级调查取证、约谈告诫、核实整改结果等工作。必要时可申请市、县联动处理,加大对违规产销企业曝光力度,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对违规造成的国家补贴资金损失,由违规(生产、销售)企业按原渠道退回,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宣传推广符合“国三”标准的绿色环保、先进适用的机具,对于安装“国二”柴油机机具,要严格执行政策要求,不得补贴,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视情况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报告。
今年的《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取消了购机者信息24小时预录入功能,加强了对进入“灰名单”经销企业的管理,凡是造成补贴信息作废数量超过10条或超过其销售机具数量10%(100台以上)的经销企业将自动进入灰名单,并且会受到响应的惩罚。
五、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133号)和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晋农机计字〔2013〕18号)、晋城市农机局、晋城市财政局(晋市农机字〔2013〕27号)等文件的要求, 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机制研究,深入开展调研,梳理存在问题,分析有关数据,及时归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科学组织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推动全县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补贴信息公示(实时):http://59.49.34.87:2017/Application/gongs.aspx?AreaCode=14052400
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查询(实时):http://59.49.34.87:2017/ApplicationProcess/HuiZTJ_ZJSY.aspx
补贴产品信息查询(实时):http://59.49.34.87:2017/cpxx.htm
陵川县农机局 陵川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