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防救援人员医疗优待政策出炉
近日,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与现役军人同等医疗待遇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惠及全市消防救援人员的医疗优待政策正式落实。
据了解,此次优待政策将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离(退)休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落实“一通道一网络一机制”保障措施,构建“绿色通道”。全省各医疗机构要建立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缴费、就诊、检查、治疗等科室悬挂“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的标识,按照“先住院、先检查、先取药、后缴费”的原则,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优先进行挂号、缴费、就诊、住院,提高诊疗效率。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同煤集团总医院为市级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