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扎实推动冬春救助工作
为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市冬春救助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事宜。
2021年,我市先后遭受低温冷冻、洪涝、风雹、台风、雪灾等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巨大,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市应急管理局于当年9月初开始,对受灾困难群众冬春需救助进行调查,对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进行核实评估,及时汇总我市受灾情况,同时联合市财政局向上积极争取自然灾害中央资金。目前,上级划拨的2889.83万元资金已于近日拨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去年12月1日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应急厅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灾情信息管理和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和资金管理,明确各个环节、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分工。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冬春救助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开展自查自纠,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救助程序和资金发放管理具体要求,切实将好事办好。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督导、上下联动,高效有序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将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和温暖传递给广大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