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销售退烧药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做好销售退烧药品实名登记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开展发热人员排查工作,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销售退烧药品实名登记的公告》。具体公告如下:
自即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范围内所有药品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品的必须实行实名销售,建立销售台账,做到相关药品可追溯,购买者凭身份证方可购买。
同时,市局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展销售退烧药品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部署市场监管系统指导药品零售药店做好登记台账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为开展发热人员排查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
原 文:http://scjg.tieling.gov.cn/tlgsj/gsyw/89668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