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改善民生社会化保障城乡全覆盖
“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前提,改善民生是发展的目的。越是经济发展,就越要倾力民生,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在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大局中,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高度关注民生、加快改善民生,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度,实现了社会保障城乡全覆盖。
五年来,我市在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坚持“广覆盖、多层次、保基本、可持续”的工作方针,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健全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构筑起了一道老有所养、贫有所济、困有所帮、病有所医的“安全网”。
“多亏政府给予的保障,让我们这个困难家庭有了希望……”大洼区大洼镇兴盛社区的刘娜,2015年8月,社区为她申报了低保,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447.3元上浮到每月842元,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她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5年刘娜再次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2万多元,进入统筹支付的费用总额是1.8万多元,刘娜报销额为1.2万元,医疗救助报销4915元,政策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2107元。通过全面实施低保和困难群体救助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了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
如今,在盘锦城乡,像刘娜一样享受着多重保障的群体,不用为生活犯愁,有了政府的保障大网,他们都越来越有幸福感!
2013年,《盘锦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出台,启动了失地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制定完善了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近年来,在夯实城镇职工居民养老保险的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市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参保累计达到11万余人,参保率和基本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实现了应保尽保。
同时,我市不断加大城乡养老场所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养老社会化。通过采取改扩建国办养老机构、新建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兴办民办福利机构等多种方式,养老的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提高到4368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912元。政府投资新建了市民政福利中心,让孤残儿童、老荣军、城市“三无”老人享受到了全省一流的养老服务。
启动实施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程,提高了残疾人生活质量。逐年加大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采取了分类救助等办法,救助的人员达到8000多人,救助金额1000多万元。启动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程,对6774名有大宗辅具需要的贫困残疾人进行10项辅具适配,全市残疾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实施医保一体化管理,增强了基金抗风险能力,真正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就医政策,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别是建设了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村卫生所等一批医疗服务项目,让盘锦城乡群众就医更便利、健康更有保障。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