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7号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感谢您对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所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遗留问题解决进程
2019年11月11日陈平市长在市政府第三会议室组织召开棚改安置房、房地产开发及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专题调度会议,听取了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有关情况的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意见,要求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和“三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会议要求,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限期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
二、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的结构、规模和时序
12月14日张新文书记又对城区部分房地产项目进行调研,提出了限量供应住宅用地的策略。会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住建部门按照张书记指示精神起草了《关于促进菏泽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土地市场需求采取适度从紧的供地政策,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严格控制住宅用地供应,大力支持城市配套基础设施供地(学校、医院等),充分保障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旅游等),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等等。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在根据《意见》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
三、多措并举,加大房地产企业扶持力度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安排,我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参考外地的相关文件,组织起草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推动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土地供应结构、项目规划手续、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税费政策等多方面加大对因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为贯彻落实《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我局已经起草了《菏泽市返乡创业人员购房补助发放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待完善后公布,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购房补助,加快存量房的消化。
四、加强银企合作交流,拓宽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渠道
3月20日,市金融监管局、市住建局共同召开全市住房建设项目银企对接会,对接会共签约住建项目40个,签约意向贷款额度 46.***亿元。签约后银企双方保持积极互动,深入治谈推动签约意向资金投放。截止5月12日,14个住建项目银企签约后进展明显,其中:8个项目已投放资金共12.7亿元,较4月12日统计增加投放9.3亿元; 6个项目授信已获批待投放资金共8.09亿元;2个项目相关签约银行正在办理授信报批手续共8亿元。预计本次银企签约意向贷款额度可有效投放28.79亿元,占比62%。
五、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加快存量房消售
2020年4月9日,市委张新文书记主持召开市区房地产及回迁房建设座谈会,听取回迁安置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确定了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源用于回迁的安置办法,明确了土地市场运行机制。为了落实座谈会精神,4月10日,市政府王忠想副市长召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及三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材料起草事宜。4月11日,起草的材料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4月13日,王忠想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关于加快市区城市开发改造回迁安置的若干措施》。文件从强化土地储备、加快回迁安置、提供资金保障、加快项目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等多方面加强对市区城市开发改造回迁安置力度。
目前,区政府(管委会)正在摸排商品房源,调查棚改安置房建设进度,对没开工建设的回迁安置房用地收回储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