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平川区区级河道打拉池沟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会路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和《白银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划定的平川区区级河道打拉池沟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5.1款规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5.2款规定:无堤防的河道,有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两岸规划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林地等)、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治理规划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划定范围
打拉池沟划定起点为平川区共和镇西合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3′23″,北纬36°44′20″,终点为平川区共和镇中和村与杨梢沙河交汇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0′36″,北纬36°37′57″,全长约14.8km。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与后期第三次全国国土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区级河道打拉池沟管理划定范围表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白银市平川区区级河道打拉池沟管理划定范围表
河流名称 | 河流类别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公里) | 有堤防河段划界方案 | 无堤防河段划界方案 | 备注 |
打拉池沟 | 一般河段 | 共和镇西合村 | 共和镇西合村与红会路街道交界处 | 2.7 | 堤防外扩5-15米 | 设计洪水位与陆域 交界线 | |
一般河段 | 西合村一社 | 红会路街道办 | 7.27 | 堤防外扩5-15米 | 设计洪水位与陆域 交界线 | ||
一般河段 | 红会路街道办 | 中和村S308线西侧 | 4.83 | 堤防外扩5-15米 | 设计洪水位与陆域 交界线 | ||
合计 | 14.8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