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找准抓手
□秋 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的《***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这项能增进广大农民福祉和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工作,需要作为主体的农民广泛参与,才能确保取得成效,尤其是农民的参与也是实现成效可持续的关键。因此,笔者认为各基层党组织应以农民群体为抓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生态宜居的有效抓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厕所卫生则是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与难点所在。所以,要通过不厌其烦的宣传教育,来转变农民传统生活习惯,提高对整治的认识,在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
其次,要坚决防止“面子工作”思想,在整治过程中只关注工程建设数量,而不关注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及可持续性问题。这就需要广纳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评估与监督机制,对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治理效果、满意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确保实现“整治一处,服务一方”的目标。
最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地方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能搞“一刀切”,而是要认真结合实际,文明推进,力求创新,真正做到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又凝聚了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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