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峰参加执法检查并在座谈会上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汪新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效斌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昌华实业有限公司、崇阳永夫养殖专业合作社、静脉产业园、石城镇污水处理厂、崇阳义邦实业有限公司、青山水库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中健公司污水处理站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单位、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及环保整改情况。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依次汇报了本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汪新虎汇报了崇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作开展情况;与会部分人大代表就开展本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严格落实环保执法检查的整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助力县政府全面完成市委下达的单位GDP能耗、水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崇阳县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要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环保、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逐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全面提升环境依法监管水平,规范和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环保执法联勤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覆盖面和执行力,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能力。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人大监督工作的***问效力度,确保全县山青、水绿、天蓝。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标对表,进一步梳理环保问题的责任清单,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全县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记者:陈晴晴
通讯员:杨昀琰
编辑:付波 熊哲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