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给离退职村主职干部发生活补贴
春节前夕,首批307人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1月15日,我区离退职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首发式在牌楼镇举行。在首发式上,该镇长兴村原党支部书记、现年66岁的熊兴玉等19名离退职村主职干部领取了2005年度生活补贴。
据区委副书记彭卫国介绍,全区首批享受离退职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的共有307人,春节前夕,各乡镇(街道)将陆续发放到位。
为了进一步激励农村在职干部安心基层,扎根农村,服务群众,稳定村级干部队伍,2004年12月,我区决定从2005年元月起,对全区农村离退职主职干部实行生活补贴办法。办法规定,对在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岗位连续任职满10年、年龄达50岁以上,任职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属正常离退职的,发放离退职生活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连续任职满10年不足15年的,以每月50元为起点,任职年限增加1年,月补贴增加4元,70元封顶;连续任职满15年不足20年的,以每月71元为起点,任职年限增加1年,月补贴增加4元,90元封顶;连续任职满20年及20年以上的,月补贴100元。
离退职生活补贴发放,由个人提出申请,村党组织审议后申报,乡镇党委审查并公示,区委组织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办理。离退职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其资金分别由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负担。区财政负担80%,乡镇、街道财政负担20%。每年年底按申报程序批准后,实行财政直达、银行代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