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视察我区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
21日,区政协副主席黄旭带领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视察了我区《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
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区劳动保障部门狠抓学习宣传,有效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至11月,全区各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11595人,其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有雇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集体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民营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中小民营和个体经济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委员们就我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许多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
黄旭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动用各方面力量,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劳动者学习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为《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规范执行行为,公开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积极探索协调劳动关系的新机制。发挥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协会的约束作用,建立起用工单位、劳动者和监督部门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在全区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资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