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福成路区政府北侧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规划公示
经专家论证,鄂州市梁子湖区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拟将梁子湖区福成路梁子湖区政府北侧(用地面积约10.89亩)内地块规划使用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通信用地(U15)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根据≤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特此公示。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19日---2020年01月19日
公示方式:梁子湖区政府网(www.liangzh.gov.cn),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规划中心反映。
网上留言:www.liangzh.gov.cn
联系电话:0711-2416966
信件寄往“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9号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规划中心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