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坚持依托科技手段开展智慧驻所检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法委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建立适应全员封闭管理要求的检察监督机制,采取视频巡查,信息联网等方式强化监督检察的精神,积极利用驻所检察智能管理平台、看守所视频监控巡查终端和远程提讯系统,全面开展驻所检察工作职能,实现疫情特殊时期监督力度不减,有效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
运用驻所检察智能管理平台,确保检察官与在押人员沟通渠道畅通。运用该平台的信息推送功能,及时向在押人员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和疫情防控形势。疫情发生以来,该院累计通过平台向在押人员推送疫情防控自护信息4条,推送疫情防控形势信息12条,引导在押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运用该平台的一键约见功能,做到凡约见必回应。疫情发生后,该院在第一时间对约见系统进行技术维护,确保疫情期间,约见系统正常运转,并通过看守所民警向在押人员发放纸质版的操作指南,告知他们在疫情期间,检察监督并没有停止,他们仍然可以及时申请约见。疫情发生以来,该院通过约见系统收到约见申请2件,并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与申请人谈话、了解诉求。在与在押人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谈话时,该院根据公安机关疫情防控规定询问在押人员,看守所是内否每天消毒,在押人员食物营养是否保障到位、是否每天测量体温等问题,对看守所的防疫措施进行监督。
运用驻所检察视频监控终端,加大日常巡察检察工作力度。针对疫情期间原则上不进入监管场所的工作实际,该院积极利用已经与公安机关监控设备联网的视频终端和存储终端,加大视频巡察力度,从2月5日起,每日安排两名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对看守所视频监控进行巡察。一方面加大实时监控巡察力度,发挥看守所监控终端已经接入该院视频中心的便利,开展工作时间每日视频巡察;另一方面加大八小时外监控视频回放检察力度,对前一工作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的监控视频进行调阅,重点查看有无违规出入所人员、有无违规会见、是否落实看守所内防疫措施以及监管活动是否规范等情况。如,2月24日该院值班人员在查看八小时外视频资料时发现,看守所外聘清洁工在疫情期间每日工作完成后下班回家的现象,考虑到其在上下班往返过程中有携带病毒的风险,及时要求看守所安排清洁工体检后在看守所隔离工作或将清洁工辞退,由值班民警负责所内卫生。看守所及时采纳该院的意见,将清洁工辞退,由值班民警负责疫情期间所内卫生。
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微信工作群,搭建工作联系和落实常态机制。2月初,鉴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及看守所实行封闭管理的隔离措施,该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商,最终确定通过远程提讯系统,每天下午5点前,由驻所检察官与看守所所长“面对面”交流,听取当日所内执勤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押人员身体情况,在押人员出入所情况,所内执行防疫措施情况,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每隔三天由检察机关分管院领导、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和驻所检察官通过该系统和看守所所长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并共同学习最新防疫及办案要求。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对三件口头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公安机关均迅速整改完成。同时,建立了由公安分管副局长、看守所所长、看守所内轮班负责民警、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人和检察机关分管院领导、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和驻所检察官在内的微信工作群,在群里推送前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的疫情情况以及非***防疫文件,共同探讨、学习文件,更好的落实看守所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