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
本网讯(通讯员 江肖潇)6月8日,市司法局组织鄂州市18名人民监督员,参加由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广水市余店镇人民政府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的庭审观摩,并举行座谈交流活动。
这是第一起由我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人民监督员观摩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在该案件中,余店镇人民政府违法建设、使用余店镇垃圾填埋场造成了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庭审,法庭当庭宣判,确认被告余店镇人民政府建设、使用余店镇垃圾填埋场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余店镇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对余店镇垃圾填埋场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垃圾管理职责,实施综合治理,消除污染。
市司法局组织人民监督员观摩此次公益诉讼庭审活动,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形成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同心合力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人民监督员作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参与旁听,及时掌握新形势下群众对 司法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益诉讼的性质和内容,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意识,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