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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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3日发表
根据人社部发〔2021〕65号文件精神:“第二章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正本。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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