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供销社关于2021年度中药材市场主体其他奖扶复合结果报告的公示公告
根据西办发〔2021〕8号文件要求,县供销社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市场主体参与产业振兴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了复核验收,现将复核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11日起2021年15日结止。如有异议,请向县供销社或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产业组反映。
联系电话:0719-6227406或0719-6235113
附:2021年度中药材市场主体其他奖扶复核结果公示
郧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2月11日
2021年度中药材市场主体其他奖扶复核结果公示
主管部门:县供销社 单位:亩、元、万元
序号 | 市场主体名称 | 所在乡村 | 收购产品 | 规模(元) | 带动农户数(户) | 奖补标准 | 奖扶额度(万元) |
1 | 郧西县武当大艾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 | 河夹镇杨家湾村 | 艾叶 | 5000000 | 20 | 5% | 25 |
2 | 郧西县艾润津城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 上津镇伍裕坪村 | 艾叶 | 5280000 | 20 | 5% | 26.4 |
合 计 | 10280000 | 40 | 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