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铁山区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
正文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反馈问题(省序35)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委、省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并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备案。请湖北省认真调查,
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格进行追责问责。保护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三、整改措施
1.成立纪(工)委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第一纪检监察室。
2.依纪依规查处生态环境保护移交的问题线索。重点对“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突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四、整改情况(整改效果)
1.开发区·铁山区纪(工)委办公室印发了《区纪(工)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区纪(工)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泽任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纪(工)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责任追究及监督整改工作。
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开发区·铁山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3.成立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专项行动指挥部、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开发区·铁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专项战役(行动)方案》、《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总体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方案,明确各级党(工)委、政府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推进开发区·铁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黄金山科技园金山大道189号)
联系人:殷建 联系电话6398106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黄 石 市 铁 山区 人 民 政 府
2019年12月13日
环保销号表(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