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
本网讯 1月17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功平主持召开了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上,王功平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通报了县委民主生活会和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每位党组成员按照省委关于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逐条进行检查,紧密联系人大工作的实际,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的原因,寻求共识、总结经验、明确方向,达到了增强党性、团结协作、提高觉悟、履行职责、创新发展的目的。会上,应邀列席会议的同志也发了言,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予以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党组会上通过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明确要求工作日中午不喝酒、打牌不带彩、公车不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