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林业的推动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网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 ***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长阳地处鄂西南山区,位于长江一级支流——清江的中下游,是湖北省唯一的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县份。县域国土总面积514.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89.2万亩,占75.6%,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林业大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新的重大历史任务面前,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林业的巨大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加快农村生产发展
农村生产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靠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对于一个山区林业大县来讲,要实现农村生产发展,必须充分利用好林业资源优势,加快林业发展。一是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拓展农村经济发展空间。全县林业用地389.2万亩,是耕地面积的9.9倍。充分利用好林地这一非耕地资源,是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五”期间,我县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优势,抓住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机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和开展森林管护,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的双增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4.8%,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23.4万立方米,并初步建立起了以林产品加工业、森林旅游业、种苗花卉业、木本药业、干鲜果茶业为主的六大林业产业体系,林业总产值达到了5.28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发展。“十一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利用好这一资源优势,实现森林覆盖率78.6%,活立木蓄积量69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8亿元的目标,推进农村生产全面发展。二是发挥森林生态功能,保证农业稳产高产。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功能,是农业稳产高产的屏障。“十五”时期,我县共完成人工造林21.9万亩,封山育林24.7万亩,义务植树400万株,四旁植树350万株,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确保了农业的稳产高产,粮食总量保持在12.1万吨以上。“十一五”期间,我县规划人工造林3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重点管护森林231万亩,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保障农业稳产高产,确保粮食安全。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进农村生活宽裕
发展林业产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生活宽裕的重要途径。一是发展林业产业可有效提高单位产出,促进农民增收。例如,每亩木瓜收入近5000元,是山区种植玉米的7倍。茶叶、栀果、柑桔等林业产业的单位产出都是玉米的2.5倍以上。明显的比较效益决定了发展林业产业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发展林业产业的区域广泛,是农民增收的主渠道。我县从低山到高山,都可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特色林业产业,而高山反季节蔬菜、清江渔业等,由于受区域的限制,受规模的限制,不能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因此,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把农民增收的潜力锁定在发展林业产业上。三是发展林业产业可以节余农村劳动力,促进打工经济。发展林业产业与种植农作物相比,节省大量劳力,有利于打工经济的发展。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8.5万亩,使2.83万农民从耕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解除了后顾之忧,放心外出打工,增加收入。2005年,全县外出打工人员8.2万人,打工收入达到4.5亿元,已成为丰富农民钱袋子的一个重要来源。四是林产品加工增值,带动农民增收。土家嫂特色食品有限公司、隐龙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创新加工技术,开发木瓜果醋、木瓜冰洒等精品名牌,木瓜价格稳步上升,2005年干木瓜达到12元每公斤,木瓜产区农民人平增收215元。“十一五”期间,我县将进一步在林业产业发展上下功夫,新建林业产业基地20万亩,其中木瓜、栀果等木本中药材基地11万亩,干鲜果茶基地6万亩,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3万亩,总规模达到77.5万亩;进一步发展壮大现有林业龙头企业,并引资新建林业龙头企业3—5家,完善林业产业链条,深化林业产业格局。同时,加快科技兴林步伐,依靠科技提高林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此外,严格做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及国家、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兑现工作,维护林农的权益,确保农民的林业政策性增收。
“十五”时期,我县围绕优势农业板块基地建设,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先后建设了一批木瓜、栀果、茶叶、柑桔产业乡镇、产业村,林业产业基地达到了57.5万亩,实现农村人平1亩经济园,农民人平纯收入大幅增长,达到2095元。部分农民通过发展林业产业已率先走上致富之路。如榔坪镇马坪村秦文炯一家3口,建木瓜园3亩,年产干木瓜1250公斤,收入1.5万元。
强化依法治林工作,促进农村乡风文明
提高广大农民的林业法律法规水平,依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建设农村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乡风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与“五五”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竖立宣传碑牌、举办生态旅游文艺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的林业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强化依法治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挖滥采、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典型事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在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林业知识讲座,从下一代人抓起,全面普及生态道德意识和林业法律法规。通过普及林业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林,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和林业法律法规水平,深刻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就是不文明的行为,形成自觉爱林、护林、造林的文明新风,促进农村乡风文明。
实施绿色家园工程,实现农村村容整洁
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必要条件。没有一个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也就谈不上农村村容整洁。实施绿色家园工程,发展庭院林业,绿化美化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是实现农村村容整洁的必要措施。“十一五”期间,县林业局计划投资250万元,建设100个万树村、50个林业产业专业村,每个专业村建设至少一个连片500亩以上的林业产业基地,村庄道路、河道、沟渠绿化率达到95%以上,实现“道路林荫夹道、村庄绿树环绕、房前屋后花果飘香”的目标,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现以煤代柴、以气代柴、以电代柴,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巩固绿化成果,逐步建立起适宜人居住的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林业产权改革,推动农村管理民主
管理民主是通过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使农民获得参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是广大农民群众在从事林业生产过程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由农民自己管理好和经营好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不仅能落实农民各项合法权益,还能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是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我们一是要全面做好林权证换发证工作,积极配合调处好山林权属纠纷,稳定山林权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要积极探索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森林资产融入市场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促进森林、林地、林木的合理流转。三是要对天保工程护林员、封山育林及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实行民主推荐,公开招聘,对林业重点工程、林业政务实行公示、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林业事务的管理,推动农村民主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