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和省市政府办有关要求,为便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于节前7天将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分别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