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正宏牵头督查春节后矿山企业复工情况
2月20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正宏,带领县安监、公安、经信、国土、财保、人社、治安大队、矿山救护队、兴发集团相关负责人,前往瓦屋矿区、树崆平矿区,督查春节后,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冯正宏听取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简要汇报后,深入矿区详细检查了矿井运输提升设备的检修维护情况,对矿井的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了一一查看,并询问了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在检查现场,冯正宏对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
一、安全发展优先于经济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要责,关注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先,经济发展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牺牲生命为代价。企业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工作非一朝一夕之功,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监管部门和企业都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规律,找准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症结,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管理方式。
二、严格按照复工程序开展复工。 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严格监管,按照矿山企业复工的7条标准(1、证件齐全有效;建设矿井依法办理安全安全三同时手续。2、矿井采掘、通风等系统及各环节健全、完善、可靠。3、配备救护人员,签订了矿山救护协议,职工均办理了工伤保险,缴纳了安责险和风险抵押金。4、制定了灾害防治等7项计划。5、所有从业人员均通过教育培训,持证上岗。6、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7、2012年发生的事故已经结案,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和6道程序做好复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超前防控,把好矿山复工第一关,为促进安全形势好转开好头、起好步。
三、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 要严格验收把关,落实检查责任,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让矿山带着隐患复工,牢记谁审批、谁负责。做到不安全,不放行,严禁以整改代替复工。各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复工安全全面负责,严格做到隐患不排除、安全不达标不恢复生产和施工。